《表2 2 0 0 2-2016年上海市城镇居民休闲消费潜力指数》

《表2 2 0 0 2-2016年上海市城镇居民休闲消费潜力指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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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镇居民休闲消费潜力测度及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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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描绘上海城镇居民休闲消费潜力的阶段特征,采取均匀分布函数法将休闲消费潜力评价指数进行等级划分:0-19.999,低度水平;20-39.999,中低水平;40-59.999,中度水平;60-79.999,中高水平;80-100,高度水平。结合表2和图2可以看出,一方面,上海城镇居民的休闲消费潜力等级总体呈稳步提升态势。上海城镇居民休闲消费潜力综合评价指数在2002-2010年间仍处于中低水平,2011-2013年处于中度水平,2014-2016年上升至中高水平且接近高度水平。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强调,要建立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把扩大消费需求(尤其是居民消费需求)作为扩大内需的战略重点,进一步释放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可以说,2011年以来上海城镇居民休闲消费潜力综合评价指数的快速提升正是这一国家战略的缩影和印证;另一方面,2011年和2014年是上海城镇居民休闲消费潜力跃升的关键节点。对比该节点休闲消费潜力指标的实际情况,上海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长率在2011年达到13.8%,较2010年增加3.4个百分点,大大提高了居民的休闲消费支付能力。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较上年有所下降,同时老年抚养比减少4.3个百分点,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城镇居民休闲消费的空间。城镇居民在外饮食和教育文化娱乐方面的支出也显著增加,进一步凸显了休闲消费的潜力。2014年,上海城镇居民人均GDP突破1.5万美元大关,财产净收入和人均个人存款余额出现较大幅度提升,在外饮食尤其是医疗保健支出明显增加,上述诸因素的综合作用助推上海城镇居民休闲消费潜力上升到新的等级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