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不同区域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的变化情况》

《表2 不同区域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的变化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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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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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2013年、2016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中的数据整理得到。注:表中的数据不包括西藏自治区

对不同区域而言,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具有明显的差异性,而且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表2)。2016年,东部地区对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为28.1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行政村比例分别为14.22%、14.2%,基本持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