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明长城军事防御体系环境价值评估评价标准表 (部分评估指标示意)》
随着2005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对于《西安宣言》(1)的通过,对文化遗产的周边环境价值的认知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它强调了周边环境对于古迹遗址的独特性及其重要性,因此需要对遗产周边环境进行详细的记录、研究、保护规划以及监控管理。明长城军事防御体系环境价值要素具体构成如图4所示。环境价值评估因为涉及与遗产相关的周边环境的自然、社会、经济以及人文等多方面因素,需要借助各交叉学科的不同知识背景,进行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的制定工作。[12]表2中选取自然环境部分的价值评估指标作为示意,展示对于明长城环境价值的评估内容的设定。自然环境中设计与遗产相关的大气环境、水文环境、地质地貌、物种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每个方面又有其特有的评价指标,需要根据保护内容进行详细的信息收集与评估工作。此部分内容均可根据当地实际的环境状况进行客观评定,评定数据同样可结合明长城GIS基础信息数据库直接生成评价等级结果。
图表编号 | XD00289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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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20 |
作者 | 徐凌玉、张玉坤、李严 |
绘制单位 |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