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两组治疗前后助眠药物使用次数比较 (次/周)》
见表4。经秩和检验,治疗前两组助眠药物使用次数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治疗后天灸组助眠药物使用次数显著少于对照组(P<0.01)。
图表编号 | XD0028589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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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01 |
作者 | 李薇晗、蒋丽、卢璐、雷睿、符文彬 |
绘制单位 |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大针灸科岭南司徒玲针灸流派石学敏名医工作室、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大针灸科岭南司徒玲针灸流派石学敏名医工作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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