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3组临床症状评分比较 (±s, 分)》
注:与同组治疗前比较,a P<0.05,b P<0.01;与西药组同期比较,c P<0.05,d P<0.01。
治疗前3组临床症状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中药组、膏方组的各项临床症状评分明显下降(P<0.05或P<0.01),西药组仅月经异常有改善(P<0.01),中药组、膏方组改善临床症状优于西药组(P<0.05或P<0.01)。 (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716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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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15 |
作者 | 芦艳丽、徐碧红 |
绘制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江门市五邑中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