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皮肤刺激反应评分Table 2 Evaluation of skin reactions》
根据YONEZAWA等[3]的方法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1]的要求,在进行正式光毒试验前18~24 h,将大鼠脊柱两侧皮肤(约为3 cm×4 cm)去毛,试验部位皮肤需完好,无损伤及异常。口服受试物和阳性药物,灌胃剂量如表1所示。灌服受试物和阳性药物30 min后,使用UVA(320~400 nm)加UVB(280~320 nm)辐照。UVA光源剂量为10 J/cm2,UVB光源剂量为0.031 J/cm2。用Draize法[16]观测紫外照射后1、24、48、72 h的大鼠皮肤反应;根据表2,为每只大鼠皮肤反应评分,皮肤刺激反应得分用“红斑和焦痂得分+水肿得分”表示。
图表编号 | XD002660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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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25 |
作者 | 刘硕、黄霞、林勇、林海燕、汪启明、刘仲华 |
绘制单位 | 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省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协同创新中心、湖南省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协同创新中心、湖南农业大学生物科学技术学院、湖南省植物功能成分利用协同创新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