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一般资料比较》
选取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我院妇科肿瘤科行宫颈癌根治性调强放疗患者98例为研究对象,均经病理活检证实为宫颈癌Ⅱa~Ⅲb期。纳入标准:①自愿参加本研究;②意识清楚,无精神疾病及沟通障碍;③KPS评分≥70分;④年龄<60岁。排除标准:①意识或听力障碍,精神疾病史;②泌尿系统感染或畸形、神经内分泌病史、腹盆腔手术史、下尿路外伤史。纳入研究的98例患者按根治性调强放射治疗时间先后顺序,采取非同期随机对照,将2016年6~12月48例患者归为对照组,2017年1~6月50例归为干预组,两组一般资料比较,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6104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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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25 |
作者 | 陈唐庚、陈玲玲、陈丽清、陈惠玉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科肿瘤科、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科肿瘤科、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科肿瘤科、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妇科肿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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