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研究对象基本情况 (n=12)》
采用目的抽样方法,选择2015年1月至2016年11月于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妇科出院的宫颈癌患者配偶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宫颈癌患者配偶;患者年龄≤35岁,宫颈癌为Ⅰb~Ⅱb期[5]并治疗出院后3个月以上(医生建议患者出院后3个月可恢复性生活),宫颈癌无复发转移和第二原发癌症;患者配偶对本研究知情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且能正确表达其感情和经历。排除标准:有严重视听障碍或认知障碍,可能影响对问题的理解或正确回答者;既往有精神病史;经研究者解释,表示拒绝合作者;合并严重器官、功能障碍者。样本量以资料饱和且不再有新的主题出现为标准。按照上述标准选取12名宫颈癌患者配偶为研究对象,将其按英文字母从A至L编号,研究对象基本情况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6007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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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20 |
作者 | 苏晓娟、钱小芳、刘桂华、林瑾 |
绘制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