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国家级新区人均建设用地及规划建设用地》
单位:平方米/人,平方公里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要求,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部分新区没有遵循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效率的指标要求,缺乏对人均用地、建设用地区产出强度的整体控制,土地低效率开发问题突出[8]。据不完全统计,两江新区、江北新区、长春新区、哈尔滨新区、西海岸新区、天府新区、西咸新区、兰州新区等规划人均建设用地分别为110平方米、117平方米、145平方米、127平方米、133平方米、116平方米、115平方米、170平方米,明显高出国家控制标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498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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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08 |
作者 | 刘洋 |
绘制单位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