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临床资料比较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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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利哌酮不同给药途径治疗精神分裂症效果及催乳素的变化》
注:研究组给予帕利哌酮针剂注射液,对照组给予帕利哌酮缓释片口服;PANSS为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
选取2014年8月—2016年8月收治的精神分裂症149例。纳入标准:(1)初次发病;(2)符合第3版《中国神经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3]中的首发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3)阳性与阴性症状量表(PANSS)评分≥60分;(4)年龄18~65岁;(5)纳入研究前均未接受过任何抗精神药物治疗。排除标准:(1)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无法配合者;(2)伴有严重躯体疾病者、过度肥胖、合并内分泌疾病者;(3)药物依赖者、妊娠及哺乳期女性。按照给药途径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所有纳入研究者均无严重意识障碍,无合并影响PRL分泌相关基础病变,同时精神分裂症病情迁延>3年,可正常耐受治疗及交流,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并告知患者及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两组性别、年龄、病情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3935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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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2.28 |
作者 | 刘焕珍、佟久芬、甘雪、刘梦雅、侯建春、孙太起 |
绘制单位 | 唐山市第五医院检验科、开滦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唐山市第五医院检验科、开滦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开滦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开滦总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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