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n=30)》
选取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我院收治的60例高血压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符合原发性高血压诊断标准的轻、中度患者[4];(2)新诊或既往治疗无效者;(3)年龄30~80岁;(4)患者及家属知情同意。排除标准:(1)继发性高血压患者;(2)伴严重系统性疾病;(3)既往心脑血管病史;(4)妊娠期或哺乳期患者;(5)无法耐受本研究所用药物或成分。所有研究对象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各30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339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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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01 |
作者 | 房宇君、王超雄、廖深福 |
绘制单位 | 东莞三局医院重症医学科、东莞三局医院重症医学科、东莞三局医院重症医学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