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1954年7省农村各阶层农户单位劳力的耕地面积》
资料来源:(1)湖北、湖南、安徽、江西、福建同表1。(2)山西、陕西:《八个省土地改革结束后至1954年的农村典型调查》,第2、43页。
我们通过单位劳力的耕地面积来反映农户的劳力负担率。以下仍就同一环境内不同阶层的劳力负担率进行比较。表3列出了鄂、皖、湘、赣、闽、陕、晋7省农村各阶层农户的单位劳力的耕地面积。
图表编号 | XD002333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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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01 |
作者 | 张晓玲 |
绘制单位 | 南京审计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