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20年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要求中的金融开放创新任务》
资料来源:商务部
自2013年我国在上海设立首个自贸试验区以来,2015年在广东、天津、福建,2017年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2018年在海南(自贸港),2019年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省份不断增设自贸试验区。在所有的自贸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中,无一例外都强调金融服务创新发展,把促进金融创新作为推动我国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和重要方向。2020年8月,国务院决定在28个省、市(区域)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提出了122项服务贸易改革开放和创新的举措,其中包含多项金融贸易创新要求,从金融开放、保险产品创新、人民币国际化、外汇收支便利化、移动支付和数字货币、普惠金融等多个方面部署了金融创新的具体任务(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8969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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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0 |
作者 | 涂永红、刁璐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