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我国申请人在国外申请治疗胃癌中药发明专利情况》

《表2 我国申请人在国外申请治疗胃癌中药发明专利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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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专利分析法和SWOT模型的我国治疗胃癌中药发明专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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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国外申请专利的申请人。除了分析授权量最多的专利权人,还需关注在国外申请专利的申请人。截至目前,我国申请人向国外申请有关治疗胃癌的中药专利仅有4件,详见表2(表中“专利申请号”“专利优先权号”项下,CN为中国国家代码、US为美国国家代码、JP为日本国家代码、EP为欧盟代码、WO为WIPO代码,下表同)。早在2003年,一家名为“上海百棵药业有限公司”的企业申请人在国内申请了一件名为“肿瘤治疗用中药制剂及其制备和使用方法”的发明专利,该制剂由大枫子、木鳖子、穿山甲和大黄等中药组成,应用于抗胃癌和肝癌的治疗。该申请人于2004年开始向WIPO提出申请,并围绕欧洲、日本和美国展开专利布局,但最终都以驳回或撤回告终。专利号为WO2018133302和WO2015090139的发明专利共同点为先立足于国内专利申请并获得国家专利授权保护,再向WIPO递交申请进入EPO,但最终都没有通过EPO的初步审查。US2013064898是唯一没有通过WIPO而获得国外专利授权的专利,但因没有及时支付国外的专利维护费而失效。由于知识产权审核具有相对严格的地域性特征,部分中药有效成分的机制尚未明确,加上高昂的国际专利申请审查费,导致了国内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企业向海外当地政府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