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洗煤厂地面生产化利用水质情况表》
2)哈拉沟洗煤厂:结合矿井水处理厂月水处理量和现有生产系统情况,将处理后的矿井水排入主井90kW水泵房水池内,供洗煤厂生产用水。由于哈拉沟洗煤厂月生产用水(约3万m3/月)大于矿井水处理厂水量(约2万m3/月),且处理后的矿井水水质能够达到煤炭工业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也能满足洗煤厂生产用水质标准,因此,矿井水地面生产化利用可行。具体水质情况见表4。
图表编号 | XD00228639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王庆雄、马艳 |
绘制单位 | 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哈拉沟煤矿、神木职业技术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