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达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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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评估运行机制研究——以贵州石漠化片区D县为例》
就D县阶段性样本数据来看,根据2016年人均纯收入达标要求,在“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中,贫困户、脱贫户、非贫困户家庭人均纯收入均值分别为1 746.5元、7 202.83元、7 282.06元,分别有21.7%、75.6%、80.1%的受访农户家庭月均收入超过贫困户划定标准,可见,实现收入达标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此外,阶段性的扶贫成效与质量也值得警醒(表7)。14.3%的贫困户、3.8%的脱贫户和5.8%的非贫困户仍然愁吃;12.7%的贫困户、3.2%的脱贫户和4.6%的非贫困户仍然愁穿;30.8%的贫困户住在危房之中,脱贫户和非贫困户的住房属危房的也在10%左右;各类农户中有约5%的没有购买新农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分别有7.3%、7.7%、7.2%的贫困户、脱贫户、非贫困户有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生,这些家庭就有可能面临更高的贫困代际传递风险。
图表编号 | XD002284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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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15 |
作者 | 田维绪、王晓晖、周贤润 |
绘制单位 |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