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微波消解条件:利伐沙班原料药中重金属镍残留量的检测方法与评价》
取样品约0.2 g,精密称定,置消解罐中,加硝酸10 m L,放置过夜,按表2升温程序进行微波消解,待消解结束后,取出消解罐并加热,挥去大部分酸液(残液约1 m L),将消解罐中的残液转移至25 m L量瓶中,用超纯水稀释至刻度,得供试品溶液。同法制备空白溶液。
图表编号 | XD0022806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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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王宣 |
绘制单位 | 江苏省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