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3味药材抗氧化检测结果》
试验选取了4个产地10批地骨皮、4个产地10批甘草和6个产地11批的桑白皮,依据“2.5”项下确定条件制备相应提取液,并依据“2.7”项下要求配制成相应浓度的线性供试液、测定517 nm处反应液和控制液A值,并进行线性溶液浓度和A值变化量的趋势拟合,计算各主药的半数抑制浓度(IC50)。如表4所示,10批地骨皮的IC50均值为0.31 g/L(0.21~0.39 g/L);10批甘草的IC50均值为1.24 g/L(0.72~2.90 g/L);11批桑白皮的IC50均值为1.49 g/L(0.84~2.53 g/L)。
图表编号 | XD00228019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08 |
作者 | 李莉、文旺、周垚垚、张磊、周大铮、李德坤、鞠爱春 |
绘制单位 | 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中药注射剂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天津市中药注射剂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院、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中药注射剂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中药注射剂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中药注射剂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中药注射剂新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