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药学服务规范、考核标准和付费情况现状》
按照各地药学服务开展情况和部分学者研究成果,药学服务费分为药事服务费和临床药学服务费较为合理。就行业规范和考核标准来看,药事服务较为完善,设立药事服务费较为成熟。而临床药学服务相关付费,尚待完善相关规范和考核标准,具体见表1。临床药学服务开展主要依赖国家政策要求和医院等级评审需要。
图表编号 | XD0022756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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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廖敏辉、曾平、杨西晓、廖曙桃、甘丹娜、王秋玲、蒋澜、艾伟鹏 |
绘制单位 | 深圳大学总医院药学部、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药剂科、深圳大学总医院药学部、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药剂科、岳阳市二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药剂科、深圳大学总医院药学部、深圳大学总医院药学部、深圳大学总医院药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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