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山东省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体育与竞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优秀传统文化重要组成的传统体育文化同样需要引起重视,加强保护。在国家层面,为了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国务院办公厅于2005年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在文件中明确指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应将其作为传统体育工作的行动方针,指导人们大力发展优秀传统体育文化,弘扬传统体育文化精髓,保护中华民族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山东省政府对民族传统文化开始进行挖掘和整理,重点保护。按照国家要求,山东省积极开展了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与评审工作。2006年,确定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57项,其中传统体育与竞技4项(见表1);2009年,确定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150项,其中传统体育与竞技18项(见表2);2013年,确定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62项,其中传统体育与竞技6项(见表3);2016年,确定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58项,其中传统体育与竞技9项(见表4)。由此可见,政府层面积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建设工作,大力支持传统体育与竞技项目的传承与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22650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06.01 |
作者 | 王焕盛、徐晓伟 |
绘制单位 | 山东科技大学体育学院、青岛西海岸新区珠江路小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