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00—2015年不同土地利用变化类型的水源涵养能力变化(mm)》
注:“-”表示该阶段未发生该类型转换或该转换类型占比小于0.01%。
由表5可知,2000—2015年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引起了水源涵养能力的相应变化。在未发生变化的土地利用类型中,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和园林地在2000—2015年各时段内的水源涵养能力均为增加趋势,2005—2010年阶段的增加量最大,2010—2015年阶段增加量最小。15年来,林地类型中疏林地的水源涵养能力增加最大为4.77 mm,其次分别为灌木林地和园林地的3.94和3.25 mm,增加最小的为有林地的1.78 mm。2000—2015年,未发生变化的各草地类型水源涵养能力均呈现不同程度的减小,仅在2005—2010年阶段水源涵养能力有所增加。15年来,高覆盖度草地水源涵养能力下降了5.02 mm,中覆盖度草地和低覆盖度草地分别下降了3.70和4.37 mm。持续不变的耕地类型和其他土地利用类型的水源涵养能力分别表现为微弱减小和微弱增加。在发生土地利用变化的类型中,耕地转变为园林地和草地类型的水源涵养能力均为增加趋势,耕地转变为其他用地类型的涵养能力下降了65.20 mm。高覆盖度草地转为疏林地、低覆盖度草地变为中覆盖度草地类型的涵养能力均为增加,但转为耕地的中覆盖度草地涵养量下降了34.26 mm。
图表编号 | XD00225691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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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01 |
作者 | 宁亚洲、张福平、冯起、魏永芬、丁家宝、张元 |
绘制单位 | 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中国科学院西北生态环境资源研究院、日本国立岐阜大学流域圈科学研究中心、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陕西师范大学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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