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模式》
(1) 概念和现状。数字经济最典型、最重要的形式是电子商务。通常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跨境进行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具体包括实物商品、数字产品、广告、支付、交易服务、与实物商品贸易相关的税收、支付、物流、贸易便利化和“单一窗口”数字口岸等。跨境电子商务可按交易主体、交易渠道(EDI、INTERNET)、货物流通方向(进口、出口)、监管方式(一般贸易、保税仓库)、交易标的(有形商品、无形商品或服务)、交付手段(线上、线下)等要素分为多种类型,目前主流的分类方法是按照交易主体进行分类,主要有B2B、B2C、C2C等模式(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43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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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6.20 |
作者 | 覃海燕、黄志勇、陆文希、苏飞雨 |
绘制单位 |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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