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醇溶性浸出物测定结果》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2201)浸出物测定法(热浸法)测定:称取同一批次CWP1供试品约2 g,精密称定(W3),置于100 m L锥形瓶中,加水70 m L,密塞,称定重量,静置1 h后,加热回流至沸腾,并保持微沸1 h后。放冷,取下锥形瓶,密塞,再称定重量,用水补足减失的重量,摇匀,过滤,精密量取滤液25 m L,放于已干燥至恒重的蒸发皿中(W2)在水浴上蒸干,于烘箱中105℃干燥3 h,放在干燥器中冷却30 min,称定重量(W1)。除另有规定外,以干燥品计算供试品中水溶性浸出物的含量(%),计算公式:浸出物含量(%)=[(W1-W2)/W3]×100%。结果见表2。药材粉末平均浸出物含量约5.49%。
图表编号 | XD0022375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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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8 |
作者 | 周邦华、李本鹏、邓前燕、陈贵霞、王小羽、谭荣、王翔 |
绘制单位 | 凯里学院大健康学院、凯里学院大健康学院、凯里学院大健康学院、凯里学院大健康学院、沈阳药科大学、凯里学院大健康学院、凯里学院大健康学院、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药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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