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0-2017年河北、山西慢性病防控相关部门职责清晰程度》
2000-2017年河北、山西两地的慢性病防控相关部门职责清晰程度见表1。总体来看,河北省由2007年的5.65%上升至2017年的18.67%,山西省由2009年的23.74%上升至2017年的29.96%,山西高于河北,但两地均处于较低水平(图1);从业务部门的职责清晰程度来看,河北由2007年的22.73%上升至2017年的40.91%,山西由2009年的25.00%上升至2017年的46.59%,河北、山西两地差异较小(图2);从关键支撑部门的职责清晰程度来看,2009-2016年河北、山西两地的差异较大,山西高于河北,而在2017年,两地基本持平,分别达到21.59%、20.45%(图3);从其他支撑部门的职责清晰程度来看,山西高于河北,2017年两地其他支撑部门职责清晰程度分别为1.05%、16.08%(图4)。由此可见,其他支撑部门职责清晰程度是造成两地部门职责清晰程度有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
图表编号 | XD0022256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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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20 |
作者 | 田壮、于芳、尹文强、陈菲、李程跃、张春芝 |
绘制单位 | 济宁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潍坊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潍坊医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复旦大学卫生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济宁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健康相关重大社会风险预警协同创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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