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阳性与阴性量表(PANSS)评分比较[(±s),分]》
阳性亚型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治疗前评分在(85.45±12.81)分,治疗第5周评分在(47.98±9.59)分,治疗第10周在(35.61±7.02)分。阴性亚型组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治疗前评分在(80.24±13.13)分,治疗第5周评分在(50.12±8.35)分,治疗第10周在(38.11±8.25)分前后治疗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22248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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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1 |
作者 | 邱顺兴、王雪莲 |
绘制单位 | 龙岩市第三医院精神一科、龙岩市第三医院精神一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