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试验配合比:矿物掺合料对PVA-ECC性能的影响》
注:(1)为基准组,粉煤灰掺量为30%。
本试验胶凝材料总量保持1 050 kg/m3不变,水胶比为0.34,PVA纤维体积掺量为2%,同时掺加适量的高效减水剂。在粉煤灰-水泥二元体系中,粉煤灰含量为胶凝材料总量的50%、60%、70%及80%;在粉煤灰-硅灰-水泥三元体系中,粉煤灰及硅灰总量为胶凝材料总量的70%,其中,粉煤灰与硅灰含量的比值为65∶5、60∶10、55∶15。试验配合比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22030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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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20 |
作者 | 周旭、李晓琴、丁捷、黄可 |
绘制单位 | 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