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注:重金属和类金属砷均按元素总量计;对于水旱轮作地,采用其中较严格的风险筛选值
采用国家《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为评价基准,应用单因子污染指数评价法和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法对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程度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2148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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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0 |
作者 | 张贵友、王素萍、杜雷、黄翔、姜利、洪娟、练志诚、张利红、叶莉霞、陈钢 |
绘制单位 | 武汉市农业科学院环境与安全研究所、武汉市农业科学院环境与安全研究所、武汉市农业科学院环境与安全研究所、武汉市农业科学院环境与安全研究所、武汉市农业科学院环境与安全研究所、武汉市农业科学院环境与安全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武汉市农业科学院环境与安全研究所、武汉市农业科学院环境与安全研究所、武汉市农业科学院环境与安全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武汉市农业科学院环境与安全研究所、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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