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导游人员基本信息:旅游法对旅游业的影响研究》
旅游法关于导游人员(含领队)做了诸多规定,于洁认为旅游法明确了导游的准入条件,保障了导游固定的收入渠道,规范了导游服务行为,完善了社会保障机制。[9]范英华认为旅游法的实施给导游的工作带来了挑战,如额外收入减少了,但同时也给导游的职业生涯带来了机遇,导游人员通过培训,提升了自身的业务素质,从而可以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10]姚梦汝认为旅游法提升了导游的服务质量,保障了导游的合法收入,推动了导游协会的成立,同时对导游社会身份的提高也有一定的影响。[11]赖春华认为旅游法对导游的薪酬、职业规范、合法权益等都产生了重大的影响。[12]为更好地了解旅游法对导游人员的影响,笔者请求广东19个地市25家旅行社的相关工作人员协助对工作年限至少为5年~8年,大致于2013年旅游法颁布之前就已经从业的77名专职老导游进行调研,了解其在旅游法实施前后的感知对比情况,问卷采用李克特五点量表,其中1代表非常不符合,5代表非常符合。具体信息如表5,调查结果如表6。
图表编号 | XD0022051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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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30 |
作者 | 王取银、范春春、杨香花 |
绘制单位 |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系、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系、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系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