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基准参数赋值表:绿电消纳责任权重下火电厂商市场行为的演化博弈》
以国家能源局2018年的数据为基础,并排除不受消纳责任权重影响的能源种类,而仅考虑煤电和并网可再生能源电力(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2018年北京市用电量为1 142.38亿k W·h,且受消纳责任权重影响的绿电占比为8%;由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2019)》[17],北京市非水电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指标为10.5%。根据《中国新能源发电分析报告(2018)》[18],火电厂商的长期平均成本为280元/(MW·h),上网电价为338.3元/(MW·h);绿电厂商长期平均加权成本为500元/(MW·h),平均上网电价为512元/(MW·h)。因此,绿电与火电的长期平均成本差为220元/(MW·h),由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交易平台的数据,TGC每日平均成交价格约为128.6元/(MW·h),为使未完成的处罚具有约束效应,假设设定的间接罚金为TGC价格的1.5倍,即为192.9元/(MW·h)。规定:交易成本可为TGC价格的10%左右,单位TGC交易成本为12.9元/(MW·h)。数据整理结果如表5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999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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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刘敦楠、汪伟业、李鹏飞、李根柱、范晨凯、韩金山 |
绘制单位 |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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