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湖南与中部六省、长江经济带沿线国土开发强度目标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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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开发强度分析及中长期发展需求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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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区域的自然地形地貌状况对国土开发强度有较大影响。长江经济带沿线11省市现状评价开发强度为7.3%,总体来讲,从上游的高原山地(云南2020年为2.93%)到下游的冲积平原(上海2020年为53.33%),沿线各省市的国土开发强度在逐步提高。湖南省现状国土开发强度为7.24%,洞庭湖平原地区的国土开发强度为8.43%,而湘西山地区的国土开发强度仅为6.34%。与湖南自然地理状况相差不大的湖北省,其2020年国土开发强度为9.35%。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湖南省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120平方米,而长江经济带11省市规划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为132平方米,中部6省规划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143平方米,可见我省与两大区域的规划人均水平存在较大的差距。现有开发强度对比,如表1所示。通过对耕地占补平衡能力、可开发建设潜力、建设用地增加量来源等方面进行分析,至2035年湖南省国土开发强度将达到9.35%,坚持了国家集约节约建设用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