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会计科目设置情况:基于统筹管理单独核算的高校横向科研增值税核算》
高校横向科研主要涉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一般不会发生转让不动产、转让金融资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没有留抵税额,不发生出口业务。假设确认收入就产生纳税义务,当月确认的收入次月缴税。根据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规定,高校横向科研项目会计核算需要设置的财务会计一级科目有10个,预算会计科目有5个;“应交增值税”科目需要设置的二级科目有9个,其中“应交税金”下设7个专栏。但在统筹管理单独核算的方法下,“应交增值税”科目只设“应交税金”“未交税金”两个二级科目,在“应交税金”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个专栏。财务会计科目及预算会计科目设置如表1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1946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08 |
作者 | 王静 |
绘制单位 | 西安科技大学财务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