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良性眩晕组和恶性眩晕组基线信息和临床特征的比较》
注:*Fisher检验
644例患者排除100例病因不明,将病因明确的544例分为良性眩晕组和恶性眩晕组。其中恶性眩晕组365例(67.1%),平均年龄(68.6±7.8)岁;良性眩晕组179例(32.9%),平均年龄(69.6±7.8)岁;两组均集中在60~69岁。恶性眩晕组在男性、既往吸烟、饮酒、高血压、糖尿病、脑血管疾病、心脏疾病及伴有视物旋转、恶心/呕吐、眼震、头痛、局灶神经功能缺损体征、发作类型为AVS等方面高于良性眩晕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良性眩晕组既往有耳部疾病、偏头痛、伴有耳部症状、发病时有体位变化诱发因素高于恶性眩晕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9196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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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0 |
作者 | 赵妍、鞠奕 |
绘制单位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神经病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神经病学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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