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资助单位批准项目条件下资助单位与申报单位收益情况》
假设4资助单位批准与不批准两种模式下,资助单位与申报单位收益如表1和表2所示。其中:能力强申报单位得到小项目资助收益比其独自完成大项目带来的收益高,即ξ小+小>大;能力弱申报单位获得小项目资助收益大于其未获得资助完成大项目时收益,即ξ小+(2-1)小>v大-P。
图表编号 | XD00219195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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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陈冬林、郭娟、郭萌 |
绘制单位 |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