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分年份互联网上网人数、移动电话普及率、互联网普及率与离婚率相关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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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与智能手机是婚姻的杀手吗——基于公开数据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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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相关性在0.05层上显著(双尾);**相关性在0.01层上显著(双尾)。

分年度相关系数的计算办法是,将全国31个省份的粗离婚率与互联网上网人数、移动电话普及率、互联网普及率进行相关性检验,获得各年份的相关系数,如表2所示。从全国纵向的时间维度考察,互联网上网人数、移动电话普及率与互联网普及率与离婚率的总体关联程度较低,除2011年移动电话和互联网普及率较高之外,其他年份普遍较低,即在全国层面,二者之间不存在关联性。由此说明在特定年份,上述三项指标不是离婚率高的影响或诱发因素。相关度低是因为各省份互联网普及率、电话普及率存在较大差异,但粗离婚率则差别不大,总体上一致性较低。互联网上网人数与离婚率均呈负相关,说明互联网上网人数多的省份,离婚率反而不高;而上网人数低的省份,离婚率比较高,二者没有直接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