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仪征市水稻种植适宜性评价结果》
耕地适宜性评价主要是根据所在地特定气候区域及地形地貌、成土母质、土壤理化性状、农田基础设施等要素确定种植作物的高度适宜、适宜、勉强适宜、不适宜区域范围[3]。仪征市水稻种植适宜性评价结果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906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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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0 |
作者 | 李文西、毛伟、陈明、张月平、张炳宁、杭天文、姜义、徐迅燕、褚宏远 |
绘制单位 | 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扬州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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