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上海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化学、物理有害因素检测能力》
注:有1家乙级机构(民营机构)仅开展第二类业务范围,不具备化学有害因素、物理有害因素检测能力。
从资质等级来看,甲级机构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中位数高于乙级机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中位数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从机构性质来看,公立机构与民营机构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数和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中位数的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8841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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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6 |
作者 | 宁勇、唐颖、杨思佳、张霞 |
绘制单位 |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