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城市老年人被照护意向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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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在地养老”居住区模式在我国的适用情况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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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养老”模式组分中,居家养老更符合我国国情和传统习俗。然而,目前居家养老的质量并不乐观,大部分居家养老停留在“家庭养老”(即家庭成员供养照顾)的范畴内,少部分雇佣保姆及清洁人员,极少部分配备专业医疗和养护人员(表1);家庭小型化和独生子女政策也加剧了家庭“空巢”化的比例,子女在照护老人方面力不从心,居家养老功能逐渐弱化。相比较而言,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迅速,社区养老模式倍受重视,但纯粹的社区养老更多服务于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群体,且由于社区人口基数大、政府经济能力有限,社区管理多为政府协调下的群众自我管理,养老服务内容较单一片面,主要集中在生活照料的层面,对老年人的精神慰藉、医疗保健服务缺乏,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专业化程度低,大多各自为政,难成体系。基于二者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近年来的研究期待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在地养老”理念,将二者结合,使居家养老主要服务生活能自理的老人,社区养老主要服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通过整合社会资金和力量,尽量保证老人不离开适宜住地和生活圈,构造符合老年人意愿的、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