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1—2018年数字金融发展指数》

《表1 2011—2018年数字金融发展指数》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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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的风险与监管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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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2011—2018年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

鉴于我国的数字金融的普惠效应较为显著,因此本文以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替代数字金融指数,描述我国数字金融的总体发展程度[1]。从2011—2018年我国东部、中部、西部数字金融发展指数的概况来看(见表1),3个地区的数字金融发展都呈现协同效应并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中东部地区从59.16上升至327.78;中部地区从31.90上升至292.07;西部地区从27.14上升至280.45。然而,东部地区、中部地区及西部地区的发展程度依次递减,虽然在样本期内,中西部的数字金融发展速度明显快于东部地区,但两个区域的差异程度并不显著。这一情况表明虽然随着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扶持,数字金融充分发挥其普惠效应,正在逐步改善西部地区金融资源匮乏的现象,进一步实质性地缩小地区间的金融供给差距,但从总体来看,我国各区域数字金融的发展步调难以达成一致,而从这种不均衡的状态将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这一现象可能与各地区的经济形势及政策倾斜程度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