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民族地区大学生对创业环境的评价与创业意愿的差异性检定》
注:*、**、***分别表示10%、5%、1%的显著性水平。
为了解具有创业意愿和没有创业意愿的民族地区大学生创业环境的5个维度平均得分是否具备显著性差异,采用了卡方检验。从表2可以看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与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在创业能力、创业氛围、国家减免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税及学校提供创业启动资金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然而,地方政府简化大学生创办企业流程审批程序、创业实践有专门创业资金支持和资源配置并没有发现存在显著差异。也就是说,地方政府简化大学生创办企业流程审批程序、创业实践有专门创业资金支持和资源配置不会促使创业倾向的形成。
图表编号 | XD0021809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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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0 |
作者 | 苏毓敏、王春莉 |
绘制单位 | 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西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