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治疗前后心功能指标水平比较(±s)》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
治疗前,两组LVEDD、心输出量、LVEF和心率水平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心输出量和LVEF水平均明显高于治疗前,且研究组高于对照组,两组LVEDD、心率水平均明显低于治疗前,且研究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764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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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10 |
作者 | 卢云凤、郝艳丽、吴涛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金秋医院心内科、辽宁省金秋医院心内科、辽宁省金秋医院心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