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心绞痛发作频率、持续时间比较(±s)》
注: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aP<0.05
治疗前,两组心绞痛持续时间和发作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心绞痛持续时间短于对照组,发作频率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762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2.20 |
作者 | 冯学宁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沈煤总医院心内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aP<0.05
治疗前,两组心绞痛持续时间和发作频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观察组心绞痛持续时间短于对照组,发作频率少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21762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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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0 |
作者 | 冯学宁 |
绘制单位 | 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沈煤总医院心内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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