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苗期选择与遗传增益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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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椿半同胞家系苗期生长变异及选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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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个红椿半同胞家系苗高的遗传力大于地径的遗传力,因此以苗高为主、地径为辅进行苗期家系选择,将21个家系分为Ⅰ、Ⅱ、Ⅲ、Ⅳ4类,遗传增益大小为Ⅰ>Ⅱ>Ⅲ>Ⅳ,其中Ⅰ类家系苗高和地径的遗传增益均在10%以上,定为优等家系;Ⅱ类家系苗高和地径的遗传增益均为正值,定为良等家系;Ⅲ类家系苗高的遗传增益为正值,地径的遗传增益为负值,定为中等家系;Ⅳ类家系苗高和地径的遗传增益均为负值,定为差等家系。按照以上原则将21个家系进行分类,结果见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