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组干预前后肢体功能评分比较 (±s)》
注:a表示与对照组比较,P<0.05;b表示与同组干预前比较,P<0.05
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改良Barthel指数干预前后2组组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71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8.15 |
作者 | 陈金桃 |
绘制单位 | 定西市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注:a表示与对照组比较,P<0.05;b表示与同组干预前比较,P<0.05
Fugl-Meyer运动功能评分、改良Barthel指数干预前后2组组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718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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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15 |
作者 | 陈金桃 |
绘制单位 | 定西市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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