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两组治疗前后的血清炎性因子表达水平 (ng/L, ±s)》
注: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两组患者治疗前的血清TNF-α、IL-6、IL-8水平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炎性因子水平均较对照组低(P<0.05)。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653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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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7.15 |
作者 | 马旭、朱桂珍、朱清、邵凤民 |
绘制单位 | 郑州大学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人民医院、河南省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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