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药物速发型过敏反应与类过敏反应的异同[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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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注射剂超敏反应评价和风险控制相关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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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超敏反应包括过敏性超敏反应和非过敏性超敏反应。过敏性超敏反应是由免疫机制诱导的超敏反应,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过敏反应。根据Gell与Coombs提出的分类法,过敏性超敏反应分为四型:速发型(I型)、细胞毒型(Ⅱ型)、免疫复合物型(Ⅲ型)、迟发型或细胞介导型(IV型)[15]。非过敏性超敏反应是指非免疫机制介导的不良反应,也被称为类过敏反应或假过敏反应[16]。速发型过敏反应与类过敏反应在临床上很难区分,因为二者的临床表现非常类似,均表现为用药后短时间内出现皮疹、瘙痒、皮肤黏膜充血或水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寒战、发热、头晕、胸闷、心慌等症状,严重时可出现呼吸困难、血压下降、休克,甚至死亡。然而,速发型过敏反应与类过敏反应发生的机制却有很大的不同。速发型过敏反应是由免疫机制介导,药物为抗原或半抗原;第1次用药不会出现反应症状,只可能刺激机体产生抗体,使机体处于致敏状态;当机体再次接触相同或类似结构药物时,才激发机体产生过敏症状。然而,产生类过敏反应的药物不一定是抗原或半抗原。类过敏反应主要可能是直接刺激肥大细胞或嗜碱性粒细胞脱颗粒,导致组胺或致敏物质释放;或激活血管内皮细胞或其他炎症细胞,释放炎症介质等引起的。类过敏反应不依赖于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因此在第1次用药时就可能发生类过敏反应。表1列举了药物速发型过敏反应与类过敏反应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