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药物速发型过敏反应与类过敏反应的异同[17]》
药物超敏反应包括过敏性超敏反应和非过敏性超敏反应。过敏性超敏反应是由免疫机制诱导的超敏反应,即人们通常所说的过敏反应。根据Gell与Coombs提出的分类法,过敏性超敏反应分为四型:速发型(I型)、细胞毒型(Ⅱ型)、免疫复合物型(Ⅲ型)、迟发型或细胞介导型(IV型)[15]。非过敏性超敏反应是指非免疫机制介导的不良反应,也被称为类过敏反应或假过敏反应[16]。速发型过敏反应与类过敏反应在临床上很难区分,因为二者的临床表现非常类似,均表现为用药后短时间内出现皮疹、瘙痒、皮肤黏膜充血或水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寒战、发热、头晕、胸闷、心慌等症状,严重时可出现呼吸困难、血压下降、休克,甚至死亡。然而,速发型过敏反应与类过敏反应发生的机制却有很大的不同。速发型过敏反应是由免疫机制介导,药物为抗原或半抗原;第1次用药不会出现反应症状,只可能刺激机体产生抗体,使机体处于致敏状态;当机体再次接触相同或类似结构药物时,才激发机体产生过敏症状。然而,产生类过敏反应的药物不一定是抗原或半抗原。类过敏反应主要可能是直接刺激肥大细胞或嗜碱性粒细胞脱颗粒,导致组胺或致敏物质释放;或激活血管内皮细胞或其他炎症细胞,释放炎症介质等引起的。类过敏反应不依赖于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因此在第1次用药时就可能发生类过敏反应。表1列举了药物速发型过敏反应与类过敏反应的区别。
图表编号 | XD00213997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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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25 |
作者 | 梁爱华、易艳 |
绘制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药鉴定与安全性检测评估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中药鉴定与安全性检测评估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