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7年全省城市空气污染物浓度平均值单位:μg/m3 (CO为mg/m3)》

《表2 2017年全省城市空气污染物浓度平均值单位:μg/m3 (CO为mg/m3)》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甘肃省大气污染现状及防治对策研究》


  1. 获取 高清版本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1. 下载图表忘记账户?点击这里登录
注:PM10、PM2.5为剔除沙尘影响后数值。

全省14个市州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76μg/m3,同比下降7.3%,其中,张掖、金昌、嘉峪关、酒泉、平凉、天水、定西、武威、白银、兰州、临夏11个市州下降,降幅为24.1%~2.5%;庆阳、陇南、甘南3个市州持平。全省14个市州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33μg/m3,同比下降10.8%,其中,嘉峪关、张掖、平凉、酒泉、金昌、天水、陇南、白银、兰州、甘南10个市州下降,降幅为32.1%~2.7%;庆阳、定西2个市持平,临夏、武威2个市州上升,升幅分别为10.0%、5.6%。全省二氧化硫(SO2)浓度均值为21μg/m3,同比下降19.2%,14个市州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二氧化氮(NO2)浓度均值为29μg/m3,同比下降3.3%,除兰州超出标准0.42倍外,其余市州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一氧化碳(CO)日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值为1.6mg/m3,除兰州单日均值出现3次超标、临夏单日均值出现2次超标外,其余12个市州单日均值未出现超标。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值为140μg/m3,14个市州单日均值均有超标。具体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