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用药结束后各症状体征的比较》
治疗前组间VAS总分比较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组间各症状组间比较(见表2),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以看出对于鼻塞、头痛、流涕改善作用观察组都优于对照组。治疗前体征总分组间比较,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组间体征积分比较(见表2),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以看出观察组对于改善鼻腔红肿,流涕情况的疗效要优于对照组。
图表编号 | XD00213720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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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18 |
作者 | 王丽华、周靖雯、沈雯婕、郭裕、王嘉玺、张丽、蒋路云、谢慧 |
绘制单位 |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耳鼻咽喉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耳鼻咽喉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耳鼻咽喉科、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市中医医院耳鼻咽喉科、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耳鼻咽喉科、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东方医院耳鼻咽喉科、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四川省中医院耳鼻咽喉科、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四川省中医院耳鼻咽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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