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描述统计量:股权结构、内部控制与企业社会责任——基于制药企业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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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内部控制与企业社会责任——基于制药企业的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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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2可以看出:(1)CSR的平均值为27.2364,标准差为15.5027,最小值为-10.0100,而最大值为87.0200,说明大部分制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偏低,只有小部分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较高。(2)两权分离度的平均值为5.6621,标准差为7.8944,最小值为0,而最大值为39.8352,反映出大部分制药企业的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少部分企业的两权分离度较大。(3)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平均值是0.3347,标准差是0.1408,最小值是0.0389,但最大值是0.8909,反映出各企业间第一大持股比例差距较大,大部分企业第一大股东股份表决权超过30%,拥有上市公司的控制权。(4)第二至第十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比值,即股权制衡度的平均值0.9271,标准差为0.7450,最小值是0.0114,最大值为4.9737,说明大部分企业的股权制衡度较低。(5)内部控制的平均值为640.5725,标准差为135.7376,最小值为0,但最大值为977.7200,说明大部分企业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处于中上水平,企业间的内部控制水平差异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