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宿迁市学校专职校医配备情况》
按照规定,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按学生数600:1的比例配备校医;学生数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调查的32所学校中,根据学校类别和规模,29所学校应配备专职校医;按学生人数计,需配备专职校医应不少于98人,实际配备情况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1209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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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0.20 |
作者 | 夏朝坤 |
绘制单位 | 宿迁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支队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