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胎儿鼻前软组织厚度比较(±s,mm)》
观察对比16、18、20、22及24周,对照组胎儿的鼻前软组织厚度均发育正常,而研究组胎儿的鼻前软组织厚度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136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黎永彬、吴轶添、周晶 |
绘制单位 | 东莞康华医院、东莞康华医院、东莞康华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观察对比16、18、20、22及24周,对照组胎儿的鼻前软组织厚度均发育正常,而研究组胎儿的鼻前软组织厚度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11363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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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黎永彬、吴轶添、周晶 |
绘制单位 | 东莞康华医院、东莞康华医院、东莞康华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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